BUD項目執行
01
項目執行時間或項目申請資助的文件是否必須於申請時訂立的推行時間內?
所有計劃的執行工作及文件日期必須與BUD簽約時所定下的推行日期一致。若未能於指定日期內完成項目,可申請廷遲完結日期,但必須先向BUD申請及審批 ,否則無法獲我部份或全部資助。
02
執行項目時,需存檔哪些文件以作記錄?
證明企業有實際按申請時擬立的計劃進行,企業需保留所有與項目執行有關的資料作成果證明,每個項目需要的文件亦有所不同,所有採購項目均需備存相關支出的報價單、單據及發票。若屬內地供應商則需提供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如適用)及其他文件。
以下為一些項目和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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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新業務單位的相關開支(租賃合約/營業執照/單位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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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聘員工(公開招聘廣告/僱用合約/每月支薪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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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宣傳品(成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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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展覽會(展位照片/參展入場證/展會場刊)
03
採購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項?
所有單據和發票必須寫明獲資助企業的正確公司名稱,其他公司名稱或附屬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亦被視為無效。供應商必須是註冊公司並提供以下對應項目開支金額的報價單,並以「價低者得」的原則進行採購。以確保文件有效性、公平競爭和資金有效的運用。除非有強烈而合理的原因,方可違反價低者得、但最終是否通過亦需由BUD審計。
項目開支
≤ HKD$2,000
>HKD$2,000 - $50,000
>HKD$50,000 - $300,000
>HKD$300,000 - $1,400,000
>HKD$1,400,000
所需報價
1張
2張
3張
4張
公開招標
04
聘請員工有甚麼程序?
1. 在公開平台刊登招聘廣告,明確列出職位及截止日期,并提供刊登日期的截圖作為證明
2. 收到至少3份求職者的履歷,進行面試選拔。需要保留面試評分紀錄,並聘用得分最高的求職者
3. 簽訂正式的僱傭合約
4. 根據相應的規定,向新僱員的強制性公積金(MPF)或其他社保計劃進行供款
5. 保存員工薪資轉帳記錄和薪資單
*現有員工不可作BUD計劃下的新職員工。若被發現,資助可能會被撤銷。
05
申請的項目不再適合公司發展,可以改動嗎?
已遞交而未被獲批的項目可作微少的改動,但不可作型修改,大型修改包括內容種類變更,總開支金額變更及項目變更等。已獲批的申請則不能作任何改動,除非事先獲得BUD的批准
06
如某些措施無法完成,該怎樣辦?
企業應盡力於項目擬定的推行時間內完成所有擬定的申請項目。若未能於推行時間內完成可提出合理解釋及方案向BUD申請廷長推行時間,但需提供強烈而合理的原因。
但若完全無法完成項目,則會影響最終的資助金額。故此企業應確保有能力及充裕時間完成項目
07
BUD除了需提供指定的證明文件外,還會有其他審查行動嗎?
BUD除了上述"02"項的指定文件外,還可能要求企業出示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公司新建立的網站網址,或新製作的宣傳品。另BUD亦會抽查形式作出現場審極以檢視項目的進度及成效。